這個草案3月已經要進行第二次座談討論,當我親自參與第一次後我有兩點感想:一個法案推動分為1、立意目標,也就是定義。2、執行目標,也就是所必須遵守的對象。
依據「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條第七款之規定,就非公務機關之適用範圍限於法條例示之八項行業及其他經法務部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團體或個人。
在兩年前就有學者朋友建議我可以將網路購物的經驗分享出來,甚至可以出書,因為專長不在此也就作罷,個人從一個不是資訊背景,也沒學過網路行銷的庶民,經過苦學才熬出一個模樣(叔叔有練過不要模仿!)現在卻還是一...
今天在中興大學參加了~錢網台灣的研討會我個人實在覺得,在這經濟景氣衰退的年代手中有產品的廠商在找顧客,傳統產業也在找出路網際網路...
什麼是契約?甲乙雙方意思表示一致視同契約成立那麼 在網路上購物如何認定意思表是一致?業者在網頁上以圖文方式的邀約,經消費者確認下單即表示契約成立 那麼什麼又是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